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对于盘盈的存货,需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会计分录,冲减管理费用并经批准后处理;对于盘亏的存货,同样依据报告单编制分录,根据不同原因分别处理,如正常损失转作管理费用,过失人赔偿作其他应收款,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则列入营业外支出。
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一、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在财产清查中,若企业盘盈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处理:
盘盈存货处理:
1.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多因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导致,属于正常损失。经审批后,可冲减管理费用。具体分录如下:
2.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盘亏的账务处理
对于盘亏的存货,企业应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处理:
盘亏存货处理:
1.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盘亏,进行以下转账处理:
对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以上账务处理方法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确保了企业存货盘盈盘亏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