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单未到的会计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若货物到达而发票未达且未付款,按协商价或合同价暂估入库,发票到达后调整。若已付部分货款,则先记入预付账款,货到后再暂估入库,最后冲账调整。对于发票已到货物未到的情况,用“在途物资”核算,物资到达后转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处理时需关注库存商品、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在途物资等会计科目的正确运用。
货到单未到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货物到达而相关发票尚未到达时,会计处理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情况一:货到发票未到,且未付款
按照双方协商价或合同价,暂时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
待发票到达后,整笔冲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情况二:货到发票未到,已付部分货款
在预付部分货款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当货物到达时,进行以下分录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根据合同或协商价)
直至货物全部收到,发票到来后,进行冲账分录,并将预付账款与库存商品进行对转。
情况三:发票已到,货物未到
对于此情况,使用“在途物资”进行核算。根据发票金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当物资到达时,进行以下分录处理: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以上各种情况的会计处理,确保了账务的准确性,并遵循了会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