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入库的会计分录包括多个步骤。首先,委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会计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并支付运杂费。其次,受托方完成加工后,委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会计分录包括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和应付账款。再次,支付运回加工物资的运杂费。最后,委托加工物资入库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入库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与处理物资出库
1. 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根据合同内容,委托方需向受托方发出物资以供加工。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对于在物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杂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二、受托方加工完成与支付费用
1. 当受托方完成加工后,委托方需支付相应的加工费、消费税等费用。具体分录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2. 对于受托方来说,收到加工费用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相关收入科目(如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科目(如应交增值税)等科目。具体科目根据受托方的会计制度和实际情况确定。这部分内容未在原文中明确体现,但根据常理推测,受托方应有相应的收入处理。但请注意,此部分仅为推测,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指导。同时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或财务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