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是针对投资性房产的一种计量方式。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此模式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获取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
关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解析
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计量中,除了成本模式外,还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这一转换的决策并非随意而为,而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一、基本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获取时,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及交易信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进行更为准确的评估。
二、转换条件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活跃的市场环境: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需要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这样的市场环境能够为企业提供可靠的房地产交易数据。
2. 市场信息的可获取性:企业必须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这些市场信息有助于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合理的估计。
三、关于转换的严格规定
一旦企业决定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否则不得随意变更。这是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实际操作注意事项
在进行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企业必须确保所有操作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企业还需要注意处理好与“借贷”相关的会计分录,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以上内容是对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详细解析,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