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或自用房地产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原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操作是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开发产品等科目,贷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差额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处理。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存货公允价值模式的处理流程
当以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被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时,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首先,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应被认定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的账面价值。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并以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准。
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1. 确定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以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作为新的存货或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2. 计算差额并调整账目: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被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进行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开发产品(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
贷: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当日的账面价值)。
差额部分则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 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以上流程确保了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并反映了资产的真实价值。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