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取决于形成的租赁类型,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对于融资租赁,卖主应递延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并按资产折旧进度分摊。对于经营租赁,若交易按公允价值进行,差额应记入当期损益;若非按公允价值,损失或收益应相应处理,并在预计的使用期限内摊销。递延收益摊销时,需相应调整科目。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是常见的商业活动,其会计处理需根据租赁类型而定。对于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其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一、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对于售后租回形成的融资租赁,卖主(即承租人)应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视为递延处理。这一差额需按照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并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这里的折旧进度分摊,指的是在计提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时,按照与资产折旧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的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
二、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对于售后租回形成的经营租赁,处理时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存在确凿证据表明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那么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记入当期损益。若售价低于公允价值产生的损失,该损失若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一致的方法分摊到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相反,若售价高于公允价值,超出部分也应予以递延,并在预计的使用期限内摊销。
在进行递延收益摊销时,会计分录通常为: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科目,然后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以上内容,详细阐述了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希望对各领域从业者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