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存入现金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库存现金。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如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等。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以支票或银行本票支付。确实需要全额支付现金的,需经过开户银行审核后支付。
开户存入现金的会计分录详解
当进行开户存入现金的操作时,其会计分录的格式为:借:银行存款,贷:库存现金。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内容:
第五条 开户单位现金使用范围:
1. 职工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其中,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关于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现金支付的限额与规定:
除上述第五条中的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银行本票支付。若确需全额支付现金,需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章表述,没有增添或删减任何信息,并保持原文的“借贷”分录格式。通过合理的段落划分和小标题的使用,使文章更加清晰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