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退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如何操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大师课 2024-12-13 02:49 浏览次数:723

地税局退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退税处理(针对已计提情况)

1. 若之前已对土地使用税进行计提,则退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红字)

贷: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红字)

此步骤表示,退还给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将冲减之前已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并减少应交税费中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余额。

处理未计提情况

2. 如果没有提前计提,退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其他应收款

此步骤表示,应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少,形成对其他应收款的债权,即企业等待接收退款。

退款收到处理

3. 当收到退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此步骤表示,企业收到的退款增加了银行存款,同时其他应收款的债权得到清算。

在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时,需确保所有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务必遵循相关的财税政策和法规,确保企业的财务处理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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