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金流量表中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的填列说明
在现金流量表中,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需明确其处理方式和报表展现形式。首先,要明确一点,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不涉及现金流的直接变动,在主表中并不会体现其金额变化。
关于附表的填写,其中涉及递延所得税的借方科目与经营性应付账款的增加(特指应缴税金)之间存在特定的关联。在实际操作中,这两者的金额是相等的,但方向相反。在填写附表时,只需按照正常的借贷分录格式进行记录即可。
具体填列步骤如下:
一、主表的填写
由于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直接影响现金流,所以在主表中无需特别体现。
二、附表的填写
1. 关于递延所得税的借方科目:
当期递延所得税的借方发生额,表示减少的负债,即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2. 经营性应付账款(应缴税金)的增加:
当应付账款中应缴税金部分增加时,表示企业有税金尚未支付,形成负债增加。
填列示例:
假设递延所得税的借方发生额为XX元,经营性应付账款(应缴税金)增加额也为XX元。
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负债减少 XX元
贷记:经营性应付账款增加 XX元(表示应缴税金增加)
总结:在现金流量表的填列过程中,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需明确其不直接影响现金流量的变化,并在附表中按照正常的借贷分录格式进行记录。通过正确的填列方式,可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