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况,人民法院不支持包括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等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以及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即对于这些债权请求权,即使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也不会给予支持。
以下是对原文的润色,遵循了所有要求和指导原则:
在一些法律情境中,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并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具体来说,以下情形中的债权请求权,人民法院不会接受其诉讼时效抗辩:
一、不支持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请求权
1.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在涉及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诉讼时效抗辩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这意味着,对于存款的债权请求,无论时间过去多久,债权人都有权利追讨。
2. 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对于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法院同样不会接受诉讼时效抗辩。这意味着,持有这些债券的债权人,无论何时,都有权要求兑付本息。
3. 基于投资关系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在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问题上,诉讼时效抗辩也是不会被法院认可的。投资者有权在任何时候追讨其应得的出资权益。
4. 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除了上述情形外,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法院也不会接受其诉讼时效抗辩。这意味着,对于这些债权请求,债权人可以长期主张其权利。
在以上情境中,债权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提出相应的权利主张,而不用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人民法院会依法保护这些债权请求,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