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定价方式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价格或票面股息率通过市场询价或其他公开方式确定,且发行价格不得低于优先股票面金额,通常大于等于100元。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股息率则必须小于等于过去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定价过程需遵循这些规定,确保公平合理。
优先股定价流程及规定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针对优先股的定价流程有着明确的要求。对于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其价格或票面股息率的确定,主要依赖于市场询价或其他公开方式。这里的关键在于,发行价格不得低于优先股票面金额,这意味着优先股不得折价发行。
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定价
对于选择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其定价必须确保价格大于等于100元。这一过程依赖于市场询价,充分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确保定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规定
对于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其股息率的设定有着更为具体的限制。股息率不得超过过去两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优先股的收益与企业的盈利能力相匹配。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优先股的定价公平、合理,同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优先股的发行过程中,各方需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