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应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入账价值,并调整起初留存收益。具体操作包括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折旧、减值准备等,同时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这种转换基于转换日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处理流程详解
当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转换日的公允价值确定
以转换日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入账价值。
二、账面价值调整
以转换日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为基础,进行起初留存收益的调整。
三、会计分录处理
1.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调整: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2. 累计折旧或摊销的调整:
借: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摊销)
3. 减值准备的调整:
借: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4. 原账面余额的调整:
贷: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原账面余额)
5. 盈余公积与利润分配的调整:
根据差额,可能出现盈余公积在借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在借方的情况。
具体格式要求:
第一段(约200字):简要介绍转换背景与目的。
例如:“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的转换,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在转换过程中,需对原有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后续段落:详细描述转换的具体步骤和会计分录处理。
使用加粗或小标题等格式,使内容更加清晰易读。避免使用推测性的语言和总结性的字眼。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