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新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会计凭证采用平行记账方式。对于同一业务,财务会计需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同时预算会计需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登记。制作记账凭证时,财务会计需记录收入、支出等科目,并确保凭证符合会计准则。预算会计则需记录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等科目,确保预算执行情况得到准确反映。
财务会计新科目记账凭证做法详解
在2019新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会计凭证采取了平行记账的方法。对于同一业务,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需同步进行核算。以下是具体做法:
一、财务会计处理
1. 权责发生制原则
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这意味着当一项业务发生时,无论款项是否实际收付,都应进行记账处理。例如,对于收入业务,当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时,应确认收入并记入相关科目。
二、涉及收付款业务的处理
对于涉及收付款的业务,除了财务会计处理外,还需进行预算会计处理。
2. 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
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登记,即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时,进行相应的记账处理。例如,当收到一笔现金时,需在预算会计中确认现金收入。同样地,支付费用时,也需在预算会计中记录相应的支出。
具体记账凭证做法如下:
财务会计处理:
当收到一笔现金时:
借:现金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当支付费用时:
借:费用科目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预算会计处理:
当收到一笔现金时:
借:现金科目
贷:预算收入科目
当支付费用时:
借:预算支出科目
贷:现金科目或其他相关科目
通过上述的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平行记账方式,确保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的业务类型和会计科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