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规定,包括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定情形、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股权回购的程序、诉讼回购的注意事项等。重点阐述了股权回购的程序和诉讼回购的相关问题,如原告资格、诉讼期限、回购价格的确定以及回购后的处理。
什么是回购公司股份
在我国《公司法》中,股份回购特指公司购回并注销其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当有限公司的股东在某些特定情境下,有权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这些情形主要包括: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对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导致公司存续等。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其作为中小股东的一项法定权益。
股权回购的详细规定与程序
一、股权回购的法定情形与异议股东的权益
《公司法》明确了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的特定情形。当股东会决议涉及这些情形时,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股权回购的程序
1. 协议回购:股东会在审议特定决议事项时,异议股东可在决议通过后60天内与公司协商回购股权。
2. 诉讼回购: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异议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的9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回购的注意事项
1. 原告资格:只有实际交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异议股东才有资格提起诉讼。
2. 诉讼时限:《公司法》规定的90天诉讼时限是除斥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
3. 回购价格的确定:回购价格应以协议价为主,如由法院确定,应确保合理合法,并基于回购股权在公司净资产中的比例。
四、回购后的处理
公司完成股权回购后,必须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如不能立即注销,应以转让方式处理。若三个月内无法处理,则应当注销并重新验资,完成工商备案。
以上内容,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详细阐述了公司股份回购的相关内容、程序及注意事项,以确保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