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时,对于工程物资的盘亏处理需区分建设期间和工程完工后。建设期间发生的盘亏,在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过失人赔款后,净损失计入工程项目成本;盘盈或处理净收益则冲减成本。工程完工后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及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盘亏处理详解
在建设期间,对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首先需明确其报废及毁损的详情。当发生工程物资盘亏时,应减去残料价值,同时考虑保险公司及过失人的赔款。经过计算,得出的净损失应被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之中。这一过程,可以理解为一种成本的真实反映与核算。
对于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理产生的净收益,应当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这意味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无论是物资盘亏还是盘盈,都是工程项目成本的一部分,应当准确核算,以确保工程财务的透明与准确。
当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及毁损,不再计入工程项目成本,而是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这是固定资产管理中重要的一环,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着直接的影响。
一、建设期间的物资处理
1. 工程物资盘亏:
报废及毁损的物资,需计算净损失。
净损失 = 工程物资盘亏总额 - 残料价值 - 保险公司赔款 - 过失人赔款
将计算得出的净损失,借方记入工程项目成本。
二、工程物资盘盈的处理
对于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理产生的收益,贷方冲减工程项目成本。
三、工程完工后的物资处理
盘盈、盘亏、报废及毁损的物资,统一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在处理固定资产盘亏时,企业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每一项变动都有明确的记录与核算,以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