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写法。在成本模式下,将在建工程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贷:在建工程。在公允价值模式下,同样的转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贷:在建工程。总之,需要根据不同的模式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编写指南
一、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
当在建工程转化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且在成本模式下进行核算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
在这一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主要依据其实际成本,因此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来记录,同时将“在建工程”科目作为对应贷项。
二、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分录
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核算,其转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按当日公允价值)
贷:在建工程(按原账面价值)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会根据市场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因此会计分录中涉及“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以体现其市场价值的变化。
以上分录的编写遵循了会计原则与规定,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在编写过程中,保留了原文的所有信息,同时进行了适当的润色,使表述更为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