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计算方式取决于资产类型。动产按13%税率或征收率3%计算,如未抵扣可减按3%。不动产按9%或征收率5%计算,老项目或小规模可能有所不同。另外,销售动产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税率,转让合同如二手车和不动产需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万分之五印花税。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计算指南
对于增值税动产,税率定为13%或征收率为3%。若您在09年之前或经历过营改增政策,或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现在转为一般纳税人,或是始终为小规模纳税人未进行抵扣,您可以享受3%减按2%的优惠。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可按3%或1%开具发票。
不动产方面,税率为9%或征收率为5%。若是2016年营改增前的老项目或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5%。销售动产时,通常应按照“购销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的税率计税。
二手车和不动产通常在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其转让合同应归类为“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在签订二手车的买卖合同时,应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一、增值税计算
1. 增值税动产:税率13%或征收率3%。
2. 特定情况下的减按优惠:3%减按2%。
3. 小规模纳税人今年的开具发票税率:3%或1%。
二、不动产增值税
1. 税率:9%。
2. 征收率:5%(针对2016年营改增前的老项目或小规模纳税人)。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 销售动产应按“购销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的税率。
2. 二手车和不动产的转让合同,需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信息表述,未作任何删减与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