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该办法适用于各类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评定内容包括遵守税收法律、接受税务机关管理等情况。评定分为A、B、C、D四级,根据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鼓励依法诚信纳税。该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加强税收征管。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各类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评定过程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一、评定内容与标准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具体涵盖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以及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处理等方面。
二、评定等级与条件
根据考评分数,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其中,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考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
三、激励与监控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对于A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给予多项鼓励措施;对于B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帮助其提高依法纳税水平;对于C级和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加强管理,并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
四、评定组织与程序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由省一级或市、县一级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负责,每两年评定一次。评定过程包括主管税务机关的初步确定、联席会议核定、公示和公告等环节。
五、其他规定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应当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纳税人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六、附则
明确了本办法中的一些术语解释、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权限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同时强调,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是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详细阐述,旨在规范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