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如下:
1. 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尚未被投资者完全认购时,再次公开发行将会受到限制。
2. 债券或其他债务存在违约情况
若公司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存在违约行为,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仍处于持续状态,将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 违反《证券法》关于资金用途的规定
若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原定用途,将影响公司的信誉和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不得再次公开发行。
4. 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违法行为
在最近的36个月内,若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者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将不得进行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5. 发行申请文件存在问题
若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会导致审核不通过,公司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6. 其他损害投资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之情形
如果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公司也将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层的重大不当行为、严重违反市场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