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亏时,企业需根据不同情况将盘亏的存货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正常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过失人赔偿损失则计入其他应收款,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则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通过“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会计分录,待处理财产损溢作为过渡科目记录存货盘亏情况。
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
存货盘亏时,企业首先会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具体的操作是:借方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方则对应库存商品等科目。对于盘亏的存货,我们需要根据造成其损耗的原因进行进一步的分类处理。
一、正常损失的处理
对于定额内的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也就是正常损失,在得到批准后,会转作管理费用。分录为:借方记入管理费用,贷方则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二、过失人赔偿损失的处理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我们需要进行以下分录:借方记入其他应收款,贷方则是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三、非正常损失的处理
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我们需要进行以下分录:借方记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方同样是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会计原则及规定进行描述,确保了文章的准确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