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长期应付款的会计分录处理。对于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的现值确定固定资产成本,并将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两者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信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应付融资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按一定金额借入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贷入长期应付款和银行存款等。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会计分录也相应处理。
长期应付款会计分录处理详解
一、分期购买固定资产产生的应付款
企业在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时,应以购买价款的现值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两者之间的差额被认定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并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具体分录如下:
1. 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购买价款的现值);
贷:长期应付款(按应支付的金额);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2. 支付购买价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处理
针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应付款,其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最低租赁付款额。具体分录如下:
1.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
在租赁期开始,按照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取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的较低者,并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2. 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处理确保了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反映了企业的财务实际情况,并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