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的结算方法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和信用证。这些方法主要用于商品流通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涵盖了本地和跨地区的交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可办理这些结算业务。
商品流通企业银行的结算方式
企业银行为商品流通领域提供多种结算方式,以下为几种主要方法:
一、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给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承诺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确保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三、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四、支票
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五、信用卡
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企业发行的一种特制载体卡片,凭借此卡可以向特约企业购物、消费,并具备消费信用功能,同时也可以向银行存取现金。
六、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小企业的各种款项结算。
七、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八、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且付款人承诺向银行付款的结算方式。
九、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主要是国际结算中的一种主要方式。国内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经总行批准,也可办理商品流通企业间的信用证结算业务。
以上各种结算方式在企业商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确保资金流转的顺畅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