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经营判断标准主要关注合营安排的财务架构和法律形式。合营方对合营安排中的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核心条件。同时,各参与方需实质享有并接受合营安排产生的经济利益,并持续依赖合营方的清偿来维持运营。单独主体指的是具有可辨认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法人主体和法律认可的其他主体。合营安排如符合这些特征,应划分为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判断标准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应被分类为共同经营。所谓的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可明确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法人主体及法律认可的非法人主体。常见的单独主体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等。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信托和基金也被视为单独主体。
当合营安排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应视为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与条款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或合同条款明确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合营方的实际权利与义务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资产和负债拥有实际权利和承担义务。具体来说,如果合营安排具有以下特征,那么这进一步证明了它是共同经营:
参与方的经济利益与风险
各参与方实质上有权享有,并有义务接受由该安排资产产生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该经济利益相关的风险,如价格、存货、需求等风险。例如,当该安排的主要活动是向合营方提供产出时。
对合营方的依赖
合营安排的运营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包括清偿该安排活动产生的负债,并维持其运营。
共同经营判断的核心在于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合同条款以及合营方的实际权利与义务。当合营安排明确显示出这些特征时,它应被认定为共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