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主要基于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规定标准。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特定情况外,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对于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也可选择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以及其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个人。对于这类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而对于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如果其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同样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
相关依据
上述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进行规定。
为了更清晰地呈现信息,以下是对原文的润色及格式调整:
一、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特定情况下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个体及其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此标准的个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对于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若其会计核算健全并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亦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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