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式,包括新准则下会计计量的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账面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以及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文章详细阐述了不同情况下的会计核算法则和公式,包括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计算、损益的确认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核算
一、新准则下的会计计量确认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计量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满足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损益。若条件不符,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确认损益。
二、公允价值的计量
1. 不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若以公允价值计价,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公式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 应支付税费。
2.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支付补价方,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为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及应支付税费之和;收到补价方,则为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减补价加应支付税费。无论哪方,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都计入当期损益。
三、账面价值的计量
1. 不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若以账面价值计价,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税费。
2.涉及补价的会计处理:
支付补价方,换入资产成本为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及应支付税费之和;收到补价方,则为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补价加应支付税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若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按账面价值计量,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
四、特殊情形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人多项资产时,根据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公允价值是否可靠计量,分别按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
以上内容严格遵循了原文的表述意思,进行了适当的润色,并保持了文章的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