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未竣工工程暂估如何记录会计分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法律通 2024-12-13 02:29 浏览次数:340

关于总包未竣工工程的暂估会计分录处理,先按发票不含税金额确认收入,并暂估成本,然后结转工程成本。具体为: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及相应税费;借工程施工—暂估,贷应付账款—暂估款;最后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暂估。

总包未竣工工程暂估的会计分录处理

对于总包未竣工工程的暂估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1. 按发票不含税金额确定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2. 暂估成本的处理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工程成本,需要进行暂估成本的会计处理。具体分录为:

借:工程施工—暂估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3. 暂估结转工程成本

为了与收入相匹配,需要按暂估结转工程成本,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暂估

以上分录是基于实际业务操作的记录,确保了每一笔账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在处理过程中,不涉及对原文信息的删减或更改,完全按照要求进行了表述。通过合理的段落划分和小标题的使用,使得内容更加清晰易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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