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是公司对员工进行的奖励措施,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个人因任职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非上市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在转让股权时缴税,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等也有相应的税收政策。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需满足特定条件。
股权激励交税详解
一、股权激励与个人所得税
公司对优秀员工的股权激励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个人因任职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需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于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如何计算税额与扣除
对于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所得,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这部分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股权激励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对于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企业所得税处理也有明确规定。
三、股权激励中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上市公司依照管理办法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按照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用。对于实际行权后的股票公允价格与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可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若股权激励计划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后方可行权,则相关成本费用在对应年度不得扣除。
四、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的税务差异
非上市公司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等,符合规定条件且经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暂不纳税,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上市公司则多在行权时即需纳税。
五、特殊情况下的税务处理
个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实行递延纳税。这些条件包括: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股票(权)期权的持有和行权时间也有具体规定。不符合这些条件的,税务处理参照上市公司政策执行。
通过对股权激励与个人税务关系的详细解析,企业和个人可以更好地了解税务规定,合理规划税务策略,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股权激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