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关于税费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流程如下:
初始取得阶段
当企业初次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应收股利(针对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针对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交易费用可抵扣增值税)
贷:
其他货币资金等(支付的总价款)
后续计量阶段
在持有期间,根据公允价值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当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做相反分录。
现金股利或利息的处理
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到期计提利息时: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贷: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
当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实际收到的售价净额)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倒挤,损失记借方,收益记贷方)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实际交易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