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拥有多项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监事会有权调查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并聘请外部机构协助工作。这些职权行使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监事会还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的职权详解
监事会,亦或在不设监事会的公司中的监事,其职权至关重要。首要职责为深入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的经济运营透明、合规。
一、财务检查权
监事会拥有检查公司财务的权限,对公司的经济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确保公司资金运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二、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
1. 监事会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
2. 若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监事会可提出罢免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应要求其纠正。
三、股东会会议的提议与召集权
1. 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2. 若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应负责召集和主持。
四、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监事会可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确保公司的决策与运营符合股东及公司的最大利益。
五、诉讼权
依照《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列席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或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讨论事项进行质询和建议。
七、对公司经营情况的调查权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进行详细调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八、其他职权
监事会还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通过行使上述职权,确保公司的健康、稳定运营,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