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回的投标款分录写作方式是根据收款和付款的账户进行记录。收到退回的投标款时,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增加,同时对应其他应收款的减少;支付投标款退回时,记入其他应付款的减少,同时对应银行存款账户的减少。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分别指企业应收和应付的各种款项。
企业退回投标款的会计分录处理
企业收到退回的投标款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操作。具体分录如下:
收回退回投标款单位:
1. 借:银行存款
表示企业银行账户收到投标款退回的款项。
2. 贷:其他应收款
表示之前支付的投标款项现在已收回,其他应收款的减少。
支付投标款退回单位:
1. 借:其他应付款
表示企业需要支付或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其他应付款的增加。
2. 贷:银行存款
表示企业银行账户支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解释:
其他应收款: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其他应付款:指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等。核算的范围包括存入保证金、应付或暂收所属单位或个人的款项等。
以上分录操作清晰记录了企业关于投标款的收入与支出,确保了财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