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主要包括企业自创及合并产生的商誉。无形资产应是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并能从企业中分离或用于特定交易。商誉不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不应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资产包括企业自创的商誉及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让我们深入理解一下什么是无形资产和哪些资产不属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这些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特许权等。为了确认某一资产是否具备可辨认性,我们需要考察其是否可以从企业中分离或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与相关的合同、资产或负债结合,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等。这些可辨认的资产权利,无论是源于合同还是其他法定权利,都应具备独立性,即这些权利可以不依赖于企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而独立存在。
那么,哪些资产不应该被确认为无形资产呢?首要的就是企业自创的商誉及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商誉,无论是企业自创的还是通过合并产生的,都不具备上述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特征。它们不能从企业中分离出来进行单独交易,因此不应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以上所述,都是基于会计原则和资产特性的准确描述,确保了对企业资产分类的正确理解。在会计处理中,对于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我们需要进行正确的分类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