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企业而言,收到子公司宣布并分派的现金股利时,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是:在宣布分配股利时,将应收股息科目借方登记增加数额,贷方登记投资收益;收到股利时,将银行存款借方增加,同时贷方减少应收股息。这样处理能够清晰地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和债权投资利息。
关于子公司宣布并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
对于小企业而言,当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时,需将其核算为应收股息。在此过程中,“应收股息”科目起到关键作用。其借方将记录应收股息的增加数额,而贷方则记录应收股息的减少数额。期末,该科目的余额通常在借方,反映了小企业尚未收回的股权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债权投资利息。
一、宣布分配股利时的会计分录
当子公司宣布分配股利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此分录表示,企业因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应收到的现金股利,同时记录为当期投资收益。
二、收到股利时的会计分录
当成功收到来自子公司的股利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这意味着企业银行账户中增加了现金,而对应的应收股息的负债也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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