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另一公司的分录写作,涉及被合并方全部净资产的核算,合并方需将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并入自身账簿和报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做账。合并后,被合并方不再存在,其经济业务的核算主体变为合并方。S公司通过获得B公司的支付对价获得相应部分,并注销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之后的合并报表仅为S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部分。
公司吸收合并另一公司的会计分录处理
在企业吸收合并的过程中,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这些资产与负债纳入合并方的账簿与报表中进行核算。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被注销,合并方接手其资产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继续经营。
对于此类吸收合并的情况,若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公司在做分录时,应按照A公司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记账。具体的分录如下:
1. 资产类记账:
借:相关资产(按A公司账面价值计算)
贷:相关负债(同样按A公司账面价值计算)
2. B公司支付对价的分录:
借或贷:资本公积(根据差额计算)
在合并前,A、B、S公司各自作为独立的核算主体,分别核算各自的经济业务。当进行合并时,S公司会根据B公司支付的对价获得相应部分,并同时注销对A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记录。未来的合并报表将仅包含S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合并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负债转移,以及支付对价等经济行为,都需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