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不需要计提,只有长期借款的利息需要计提。长期借款的利息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情况处理。对于费用化利息,每月需要计提并做分录;对于资本化利息,在工程未到期完工时,直接按银行支付当年一年利息做分录,工程到期前完工则需要计提当年数月的利息并做分录。
关于长期借款的计提问题
长期借款本身不需要进行计提操作。仅需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进行计提。关于利息的支付,长期借款通常是每年支付一次。
费用化的利息处理:
对于费用化的利息支出,每月需要计提一次,并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具体为:借方为“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方为“应付利息-XX银行”。
资本化的利息处理:
对于与工程相关的利息支出,处理稍有不同。
1. 工程在借款未到期前完工: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对利息进行计提。只需按照银行支付的当年利息进行分录。具体为:借方为“在建工程-X项工程-利息支出”,贷方为“银行存款”。
2. 工程在借款到期前完工:此时需要计提当年数月的利息。同样,会计分录为:借方为“在建工程-X项工程-利息支出”,贷方为“应付利息-XX银行”。
对于长期借款的处理,关键是要分清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以上内容基于您提供的原文进行润色,保持原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