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2015〕119号通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范围主要包括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但不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这项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促进科技创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详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企业是进行研发活动的主力军,其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
二、非烟草制造业企业
烟草制造业不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之内。这是为了引导企业远离烟草行业,转向更有发展前景的研发领域。
三、非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由于行业特性,其研发费用并不在加计扣除范围内。该政策主要关注于实质性研发活动,而非日常经营成本。
四、非批发和零售企业
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主要业务是商品流通,其研发活动相对较少,因此不在加计扣除政策的覆盖范围内。
五、非房地产企业
房地产行业虽然涉及一定的技术研发,但政策更侧重于实质性研发强度更高的企业,因此房地产企业的研发费用不在加计扣除之列。
六、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主要提供中介服务,其研发活动相对较少,因此也不在此次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之内。
七、非娱乐业企业
娱乐业企业的主要业务是提供娱乐服务,其研发费用不属于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范围。
以上即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范围,旨在鼓励实质性研发活动,促进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