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补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做法。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补缴税款金额的大小,提供了两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对会计报表影响重大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第二种是对会计报表影响不重大的情况,可以简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也给出了相应的账务处理参考。
补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方案一:当补缴的税款金额较大,对会计报表影响显著时,需要进行以下分录处理。
1. 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若未计提盈余公积金,则无需特定分录。
4. 调整利润分配相关数额: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方案二:当对会计报表影响不重大时,可进行简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 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企业所得税:与方案一相同。
二、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1. 确认补税金额:
借:所得税费用(补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
2. 实际缴税:与上述分录相同。
以上分录处理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处理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执行时务必确保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