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它通常以历史成本为基准,包括外购、自行建造、融资租入、盘盈以及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获取方式及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固定资产资产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在企业收回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规定可从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这是指某一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呢?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都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这里的历史成本,指的是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一、历史成本的确定
企业持有的各项资产,其价值的增值或减值,除非得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确认,否则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
1. 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使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的所有支出为计税基础。
3.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若租赁合同有约定付款总额,则以此及租赁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若未约定,则以公允价值及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 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公允价值、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 改建的固定资产:除特定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的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以上内容严格按照原文意思表述,未进行任何增减,并对文章进行了适当的润色和格式化,以更清晰地呈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