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分录主要包括开发产品增加的核算和开发产品减少的核算。开发产品增加时,按实际成本记入“开发产品”账户,贷出“开发成本”账户。开发产品减少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如对外转让、销售等,需及时记入相关账户。此外,还包括将开发的土地和房屋用于出租或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以及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用于本企业第三产业经营用房的处理。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分录处理详解
一、开发产品增加的核算
当房地产开发的产品完成竣工验收时,企业需进行相关的会计分录处理。此时,应按照产品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具体分录为:借记“开发产品”账户,表示库存商品增加;同时贷记“开发成本”账户,表示产品开发成本已结算完毕。
二、开发产品减少的核算
随着企业的运营,开发产品会因各种原因而减少,如对外转让、销售等。对此,企业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 对外转让、销售开发产品时,于月份终了时,按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具体分录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表示产品销售成本增加;同时贷记“开发产品”账户,表示库存商品减少。
2. 若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在移交使用或办妥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后,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分录。此时,借记“分期收款开发产品”账户;贷记“开发产品”账户。
3. 若企业将开发的土地和房屋用于出租经营,或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在移交使用时,需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具体分录为:借记“出租开发产品”或“周转房”账户;贷记“开发产品”账户,并细化至土地或房屋。
4. 对于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若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应视同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此时,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开发产品—配套设施”账户。
以上分录处理,确保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产品的核算准确性,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掌握产品成本及收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