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缴纳的城建税等税费的会计核算方式有所调整。对于减免的城建税,在会计分录上,企业需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在实际缴纳时,若享受税收减免,则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这意味着企业需正确核算税费,并正确处理税收减免的账务问题。
减免的城建税会计核算处理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的会计核算科目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用以核算企业日常活动中应负担的各种税费。
对于城建税的核算,企业在计提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在实际缴纳城建税时,若企业享受到了税收减免政策,那么会计处理应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具体来说,这表示企业发生的城建税可以通过税收减免的形式来减少其支出,并在会计账务上得到体现。在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下,企业需对新的会计核算科目有深入的理解与运用,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尤其是涉及税收减免的部分,更要仔细核算,确保企业的财务清晰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