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补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针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方案一:若补缴的税款金额较大,对会计报表影响显著,需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1. 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 调整利润分配相关数额: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方案二:若对会计报表影响较小,可进行简化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 确认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针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1. 确认补税金额:
借:所得税费用(补税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
2. 实际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补税金额)
以上分录处理仅供参考,具体会计分录可能因企业实际情况而异。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