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金融资产分类由旧准则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新准则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分类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这一改变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金融资产分类详解
金融资产分类在新会计准则下进行了调整,由原先的“四分类”简化为“三分类”。在旧准则中,金融资产被划分为四大类别,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随着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实施,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发生了改变。新准则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分类的判断基础。金融资产被重新分类为三大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准则的实施简化了金融资产的分类,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以下是关于新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的详细解析:
一、旧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
旧准则根据金融资产的特性和持有目的,将其划分为四大类:
1. 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包括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的贷款和应收账款。
2. 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计划长期持有的债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直至到期。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主要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类资产旨在长期持有,但其公允价值变动并非直接计入损益,而是计入资本公积。
二、新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
新准则强调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其分为三大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主要基于企业的长期持有策略,注重资产的摊余成本。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主要为了短期交易或投机目的,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影响企业的当期收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其公允价值变动并不直接反映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而是影响其他综合收益。
新准则的实施简化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客观性,有助于企业更准确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