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报废商品需要进行会计分录处理。发生报废时,应调减存货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涉及报废存货的账面价值和成本,以及可能需要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若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还需转出相关准备。经批准处理后,根据报废存货的残料入库、应收赔偿、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情况进行会计处理。若直接出售报废存货残料,需确认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
生产报废商品的会计处理方法
当生产出现报废商品时,首要任务是调减相关存货的账面价值。对此,应查明原因并按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核,等待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报废发生时
1. 待处理财产损溢:当存货出现报废时,需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为报废存货的账面价值。
2. 有关存货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表示报废存货的成本。
3. 应交税费: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若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还需同时转出累计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二、经过批准后的处理
1. 如果残料入库,借记“原材料”。
2. 若从保险公司或责任人获得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
3. 对于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
4. 对于非正常的损失,如自然灾害,借记“营业外支出”。同时,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三、若直接出售报废存货的残料
1. 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当其他业务成本发生时,贷记“其他业务成本”,同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表示报废存货残料的价值)。
以上会计分录确保了生产报废商品的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务必严格按照会计原则和相关法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