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文,出纳不需要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由会计根据经济业务发生情况,审核原始凭证后编制的。例如,对于收入的账务处理,会计会编制相应的记账凭证。因此,出纳的主要职责不包括编制会计凭证。
出纳职责与会计凭证编制
出纳在日常工作中并不需要亲自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生成是会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基于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会计会首先审核原始凭证,确保它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随后根据这些审核过的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以收入业务的处理为例,当企业收到一笔款项时,会计会记录如下:
一、收入业务处理
1. 银行存款科目的借贷处理
借:银行存款(记录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表示企业获得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表示企业需要缴纳的相应税费)
上述的借贷分录准确地反映了企业收到款项后的财务状况变化。出纳主要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常收支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与流动,而会计则负责更为深入的账务处理,包括凭证的编制和账簿的登记。两者各司其职,共同确保企业的财务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