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摊销额的计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
1.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是根据尚可使用年限与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来计算,具体公式为: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 100%。年折旧额则通过(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来计算。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需根据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来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2.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此方法的年折旧额是通过固定资产的原价、预计净残值及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 = (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3. 工作量法
采用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来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每月的折旧额则根据当月的工作量与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来计算。
4. 双倍余额递减法
此法以2/预计使用年限×100%作为年折旧率,而年折旧额则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年折旧率的乘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需平均摊销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
二、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通常采用年限平均法、生产总量法等进行摊销。
在进行会计分录时,请根据具体的折旧摊销情况,按照以上方法计算相应的金额,并据此进行借贷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