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摘要针对“材料加工然后出售的分录”进行简要回答。购买材料时,记录原材料和应交税费的进项税额,贷方为应付账款等;发出加工时,记录委托加工物资和原材料,支付加工费;收回加工物资后,将库存商品记入贷方;出售时,记录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成本记入借方,库存商品记入贷方。
材料加工及出售的会计分录详解
购买材料阶段:
当企业购入材料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发出加工阶段:
当原材料开始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当企业需要支付加工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回加工物资阶段:
当加工完成的物资被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出售阶段:
当企业销售商品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成本的结转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以上会计分录详细描述了从购买原材料、发出加工、支付加工费、收回加工物资到最后出售商品的整个过程。每个阶段的分录都严格按照会计原则进行编制,确保了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通过这样的分录处理,企业能够清晰地反映其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