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主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用于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会计凭证的种类及内容要求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凭证主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
原始凭证的内容要求:
1. 凭证名称:明确凭证的具体类型。
2. 填制日期:记录凭证的生成时间。
3. 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标明负责填制凭证的单位或个人。
4. 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确保经办人的身份和责任。
5. 接收凭证单位名称:显示凭证的接收单位。
6. 经济业务内容:详细阐述经济业务的性质。
7. 数量、单价和金额:明确经济业务的详细数据。
记账凭证的内容要求:
1. 填制日期:记录凭证的创建时间。
2. 凭证编号:为凭证进行唯一标识。
3. 经济业务摘要:简述经济业务的概要内容。
4. 会计科目:标明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
5. 金额:明确经济业务的金额。
6.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记录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数量。
7. 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确保各相关人员的责任明确。
为了满足上述要求,会计在制作凭证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凭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