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不需要附原始凭证。在会计分录中,通过结转各项收入和费用科目,将借贷双方的数据汇总到本年利润账户。在月末结转时,主要使用会计分录来记录各项数据的转移。年末,将本年利润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最终确定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与原始凭证
本年利润的结转并不特别依赖于某一特定的原始凭证。然而,在会计月末和年末,为了准确反映公司的盈利状况,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账务处理。
月末结转会计分录:
1. 结转各项收入与利得类科目: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资产处置损益等科目的贷方,应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
2. 结转各项费用与损失类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以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借方,应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
通过以上分录,可以清晰地看到公司本年的盈利或亏损情况。年末时,若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则表示公司盈利;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公司亏损。此时,需进行利润分配,将本年利润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在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时,虽然不依赖于特定的原始凭证,但会计需确保所有记录的数据真实、准确,并遵循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