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变压器的会计分录详解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变压器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一、若变压器为自用
1. 借方记录:
固定资产:若变压器无需安装,直接计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如需要安装,则先计入在建工程(表示正在进行的项目或工程)。
2.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如果购买的变压器可以抵扣增值税,则记录相应的进项税。
3. 贷方记录:
银行存款:表示使用银行存款进行支付。
二、若变压器为开发项目采购
1. 借方记录:
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如果变压器留在项目中作为公共配套设施使用。
开发成本-工程设备: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工程设备费用。
2. 贷方记录:
银行存款:表示使用银行存款进行支付。
应付账款:如部分款项未即时支付,则记录应付账款。
具体会计分录格式如下:
一、变压器自用情况
借:
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项目)
贷:
银行存款
二、变压器用于开发项目情况
借:
开发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留在项目中)
或
开发成本-工程设备
贷: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如部分款项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