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属于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所有权不属于企业,但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的主要经济利益,并承担了相关风险。根据会计原则,融资租赁应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规定,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需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
融资租赁与固定资产的关系
融资租赁属于固定资产范畴。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虽然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并不属于企业,但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的主要经济利益,并承担了与之相关的风险。这种经济实质的重要性超越了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归属。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原则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在会计记录上需进行如下处理:
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确定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应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相比较,以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一步骤体现了会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长期应付款与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处理
承租人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而其与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差额则被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融资租赁的风险与收益
由于融资租赁的特殊条件,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租赁资产的大部分风险与报酬。这意味着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仅要考虑资产的使用和维护,还需承担与资产价值波动相关的经济风险。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融资租赁在财务处理上被视为企业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并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反映了企业的经济实力和运营状况,也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资源配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