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盘亏过失人赔偿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教育家 2024-12-13 05:35 浏览次数:655

原材料盘亏由过失人赔偿的会计分录处理分为两步。首先,在盘亏批准前,需记录待处理财产损溢和原材料账户的调整,以及应交税费的转出。其次,在批准后,由过失人赔偿部分应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整个过程需严格按照会计规定操作,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原材料盘亏由过失人赔偿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盘亏批准前的会计分录

1. 当原材料出现盘亏时,首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借方。

2. 同时,对应减少原材料科目的贷方,即原材料科目贷方记录相应的损失数量。

3. 由于涉及到进项税额的转出,还需在贷方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批准后由过失人赔偿的会计分录

1. 经批准后,若由过失人进行赔偿,则记入“其他应收款——某某”科目的借方。

2. 同时,对应减少“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的贷方,完成整个会计分录。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盘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批准后由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过失人赔偿款明细科目(如个人或部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如原材料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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